周至县人民医院关于激光治疗仪、牙科综合治疗机购置项目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周至县人民医院激光治疗仪、牙科综合治疗机购置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电子正街南延伸段万象国际中心2号楼707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3月9日 14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LYCZB-2023011 项目名称:周至县人民医院激光治疗仪、牙科综合治疗机购置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9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周至县人民医院激光治疗仪、牙科综合治疗机购置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29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290000.00元 品目号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1-1 | 激光治疗仪、牙科综合治疗机 | 1(批) | 详见采购文件 | 290000.00 | 290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合同履行期限: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有效的主体资格证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依法取得并有效存续的营业执照(含电子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等。 2.财务状况报告(任选其一): 2.1.2020、2021、2022任意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至少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 2.2.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三个月内其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3.社保资金缴纳证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单据或证明上应有社保机构或代收机构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 4.税收缴纳证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至少提供一种),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 5.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以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书面声明。 6.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委托授权书\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时,应提供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委托授权书;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亲自参加投标时,应提供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书。 7.信用记录审查结果:磋商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 三、获取磋商文件 时间:2023年2月27日至2023年3月3日,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00:00至17:00:00(北京时间) 途径: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电子正街南延伸段万象国际中心2号楼707室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500元 四、提交磋商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3年3月9日 14时30分(北京时间) 提交磋商文件地点:周至县人民医院会议室 磋商地点:周至县人民医院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需携带有效时间内的单位介绍信及加盖公章的报名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原件。不支持邮寄;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西安市周至县人民医院 地址:周至县二曲街道工业路中段 联系方式:029-8510229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龙宇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电子正街南延伸段万象国际中心2号楼707室 联系方式:029-8102840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范工 电话:029-810284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