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升我院信息化管理水平,满足日益增长的医疗服务需求,依据国家相关政策法规及行业标准,我院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电子病历四级升级项目方案。诚邀具备相关资质与丰富经验的供应商积极参与,共同推动我院信息化建设迈向新台阶。 一、 项目背景 随着医疗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电子病历系统已成为医疗机构信息化建设的核心。为进一步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效率,实现医疗信息的互联互通和共享,我院计划开展电子病历四级升级项目。通过本次升级,我院将致力于构建更加完善、高效、智能的电子病历系统,为患者提供更加优质的医疗服务。 二、 建设目标 1. 全面达到国家卫健委医院管理研究所‘智慧医院分级评级平台’官网的《电子病历系统应用水平分级评价标准(试行)国卫办医函[2018]1079号》文件及相关规范要求,并根据我院具体情况制定方案,内容包含所需软件、硬件、网络安全建设、网络安全服务、施工方案,系统通过等级保护三级等,实现全院信息共享和初级医疗决策支持功能。 2. 优化医疗业务流程,提高医疗服务效率,减少患者就医等待时间。 3. 加强医疗质量控制,实现医疗过程的全程监控和追溯。 4. 保障电子病历数据的安全和隐私,符合国家信息网络安全等级保护3.0相关标准和法规要求。 三、征集内容 1. 整体解决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电子病历系统的功能优化、系统集成、数据整合、医疗决策支持系统建设等方面的详细方案。 2. 技术实现路径:阐述实现电子病历四级升级的技术架构、技术选型、关键技术点及技术创新点等。 3. 项目实施计划:制定详细的项目实施计划,包括项目进度安排、人员配备、培训计划、上线切换方案等。 4. 预算报价:提供详细的项目预算报价清单,包括软件费用、硬件设备费用、集成费用、培训费用、运维费用等各项明细。 四、供应商资质要求 1. 营业执照证明文件:供应商应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财务状况报告:提供上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六个月内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 3. 社保缴纳证明:提供近一年内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 税收缴纳证明:提供近一年内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 信用记录:供应商不得在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网站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在 “信用中国” 网站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6. 控股管理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7. 书面声明:供应商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附相关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 五、提交材料要求 1. 项目方案书:应包含项目背景、建设目标、整体解决方案、技术实现路径、项目实施计划、预算报价等内容,要求内容完整、条理清晰、重点突出。方案书需提供纸质版(一式五份)和电子版,纸质版需加盖公章并胶装成册,电子版为 PDF 格式。 2. 资质证明文件: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财务状况报告、社保缴纳证明、税收缴纳证明、信用记录查询截图等资质证明文件的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3. 同类项目案例合同及验收证明:提供近三年内同类电子病历系统升级项目的案例合同及验收证明(至少 2 例),合同及验收证明需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六、时间安排 1. 公告发布日期:2025年4月11日至4月17日 2. 材料提交截止日期:2025年4月17日 17:00 前(邮寄或现场递交) 七、其他事项 1. 本次征集仅为项目方案参考,不构成采购承诺。最终采购项目以实际发布的招标文件为准。 2. 供应商应保证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如有虚假或隐瞒,将取消其参与资格。 3. 我院有权对供应商提交的方案进行审核、评估和比较,供应商应积极配合我院的相关工作。 4. 本次征集活动的解释权归我院所有。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周至县人民医院信息科张科长 联系电话:029-87123295 电子邮箱:88209642@qq.com 联系地址:陕西省西安市周至县二曲街道工业路中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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