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正式启动时间 全国开展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自2018年1月23日开始。 2.中央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意义(“三个事关”) 在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事关社会大局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事关人心向背和基层政权巩固,事关进行伟大斗争、建设伟大工程、推进伟大事业、实现伟大梦想。 3.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三个结合” 中共中央、国务院《通知》提出“三个结合”即:把专项治理和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结合起来,把打击黑恶势力犯罪和反腐败、基层拍蝇结合起来,把扫除黑恶和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结合起来。 
4.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总体目标 《通知》指出,要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针对当前涉黑涉恶问题新动向,切实把专项治理和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结合起来,把打击黑恶势力犯罪和反腐败、基层“拍蝇”结合起来,把扫黑除恶和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结合起来,既有力打击震慑黑恶势力犯罪,形成压倒性态势,又有效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形成长效机制。 5.中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基本原则 坚持党的领导、发挥政治优势;坚持人民主体地位、紧紧依靠群众;坚持综合治理、齐抓共管;坚持依法严惩、打早打小;坚持标本兼治、源头治理。 6.中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目标任务 不断增强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巩固党的执政基础,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7.中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实施步骤 2018年,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突出问题得到有效遏制,在全社会形成对黑恶势力人人喊打的浓厚氛围。 2019年,对尚未攻克的重点案件、重点问题、重点地区集中攻坚,对已侦破的案件循线深挖、逐一见底,彻底铲除黑恶势力赖以滋生的土壤,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明显提升。 2020年,建立健全遏制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的长效机制,取得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压倒性胜利。 8.三年工作的重点 2018年:严态势,营造人人喊打的氛围。 2019年:攻案件,提升群众满意度。 2020年:建机制,取得压倒性胜利。 9.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五项工作措施 摸线索,打犯罪,挖“保护伞”,治源头,强组织。 
10.中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考核评价方式 要严格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对涉黑涉恶问题突出的地区、行业、领域,通过通报、约谈、挂牌督办等方式,督促其限期整改。对问题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由纪检监察机关、组织人事部门依法依纪对其第一责任人及其他相关责任人严肃追责,绝不姑息。严格落实行业监管责任,对日常监管不到位,导致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的,要实行责任倒查,严肃问责。 11.中央扫黑除恶重点打击的十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 (1)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政权安全、制度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 (2)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的黑恶势力; (3)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等黑恶势力; (4)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 (5)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矿产资源、渔业捕捞等行业、领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非法占地、滥开滥采的黑恶势力; (6)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车站码头、旅游景区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的市霸、行霸等黑恶势力; (7)操纵、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 (8)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 (9)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的黑恶势力; (10)境外黑社会入境发展渗透以及跨国跨境的黑恶势力; 12.“扫黑除恶”与“打黑除恶”相比有哪些变化
虽然只有“扫”和“打”的一字之差,却区别很大: 第一,这次“扫黑”,重视程度前所未有。党中央、国务院专门印发通知,整合多部门力量,集党和国家之力要把这个问题解决好。 第二,过去“打黑”更多是从社会治安角度出发,强调点对点打击黑恶势力犯罪。这次“扫黑”是从夯实党的执政根基、巩固执政基础、加强基层政权建设、维护国家长治久安的角度,在更大范围内,更全面、更深入的扫除黑恶势力,不但要打击犯罪,还要打击违法行为。 第三,过去“打黑”打的多,防的少。这次“扫黑”更加重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齐抓共管。各行业的主管部门明确了扫黑责任,加大了防范力度。这次共同参与的部门从过去的10多个部门,增加到了近30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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