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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住院患者须知
来源:周至县人民医院 时间:2016/1/30 16:36:33
摘要:

1、对住院病人,首先审核《医保证》、《身份证》(或户口本)

2、坚持首诊负责制度。

3、告知患者不预报销的药品、材料或其它服务项目,注意填写《医患协议书》,双方签字。
4、无诱导患者进行诊疗项目外的检查和服务。
5、出院时告知患者报销手续如何办理。
6、职工医保出院带药规定

(1)带药范围应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的规定,并不得超出本次出院诊断范围。

(2)带药限量为十五天,肿瘤化疗病人出院带药限量为三十天。

(3)带药品种:一般病人限于五个品种内;患多种疾病或肿瘤病人不得超过六个品种;不得使用三种以上

       (含三种)同类药品。

(4)带药金额不能超过3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