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至县人民医院重新砌筑东围墙及相关零星施工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周至县人民医院重新砌筑东围墙及相关零星施工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电子正街南延伸段万象国际中心2号楼707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10月10日 14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华春(2023)HCDZ0275 项目名称:周至县人民医院重新砌筑东围墙及相关零星施工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98,548.51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周至县人民医院重新砌筑东围墙及相关零星施工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298,548.51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298,548.51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 (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1-1 | 工程 | 拆除卫生间、砼路面及车棚,拆除围墙,土方回填,场地清表,砼路面,砌墙等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298,548.51 | 298,548.51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合同履行期限: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周至县人民医院重新砌筑东围墙及相关零星施工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周至县人民医院重新砌筑东围墙及相关零星施工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须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其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在建工程,有在本单位缴纳社保的良好记录。 三、获取磋商文件 时间:2023年09月22日至2023年09月28日,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00:00至17:00:00(北京时间,不含节假日) 途径: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电子正街南延伸段万象国际中心2号楼707室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0元 四、提交磋商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3年10月10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提交磋商文件地点: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电子正街南延伸段万象国际中心2号楼707室 磋商地点: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电子正街南延伸段万象国际中心2号楼707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需携带有效时间内的单位介绍信及加盖公章的报名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原件。不支持邮寄; 2、各供应商须在开标时间前完成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入库,具体详见陕西省政府采购网《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 3、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2)、《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2007]51号); (4)、《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5)、《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6)、《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8)、《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 (9)、《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10)、《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11)、《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12)、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若享受以上政策优惠的企业,提供相应声明函或品目清单范围内产品的有效认证证书。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周至县人民医院 地址:周至县二曲街道工业路中段 联系方式:029-8711063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南二环西段21号华融国际商务大厦B-1701 联系方式:029-8102840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姜工 电话:029-81028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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