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所在地区:陕西省,西安市,周至县 一、招标条件 本周至县人民医院监所卫生室医疗设备购置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29.4万元,招标人为周至县人民医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监所卫生室医疗设备,其中包括五分类血细胞分析仪、尿液分析仪、生物显微镜、十二导心电图机、除颤仪、生化分析仪等。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周至县人民医院监所卫生室医疗设备购置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周至县人民医院监所卫生室医疗设备购置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有效的主体资格证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依法取得并有效存续的营业执照(含电子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等。 2、财务状况报告(任选其一): 2.1、2020、2021、2022 任意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至少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 表和利润表, 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 2.2、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三个月内其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3、社保资金缴纳证明: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 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 单据或证明上应有社保机构或代收机构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 4、税收缴纳证明: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至少提供一种),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 5、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以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书面声明。 6、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委托授权书/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时,应提供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委托授权书;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亲自参加投标时,应提供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书。 7、信用记录审查结果:磋商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001 周至县人民医院监所卫生室医疗设备购置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供应商为制造厂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及所投产品医疗器械注册证;供应商为代理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投标产品须在其经营范围内)及所投产品医疗器械注册证。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11月20日09时00分到2023年11月24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请携带单位介绍信和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于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电子正街南延伸段万象国际中心2号楼707室现场获取(每日9:00-12:00,14:00-17:00,北京时间,不含周六周日);本项目须现场报名,谢绝邮寄。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1月30日14时30分 递交方式: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电子正街南延伸段万象国际中心 2 号楼 707 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11月30日14时30分 开标地点: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电子正街南延伸段万象国际中心2号楼707室 七、其他 /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周至县人民医院。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周至县人民医院 地 址:周至县二曲街道工业路中段 联 系 人:徐科长 电 话:029-87110630 电子邮件:251981359@qq.com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龙宇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电子正街南延伸段万象国际中心 2 号楼 707 室 联 系 人:姜工 电 话:029-81028400 电子邮件:1591158011@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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