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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指南
参保人员门诊就医需知
作者:管理员 日期:2016/3/18 9:16:07 来源:周至县人民医院 浏览:6016次

1、城镇职工医保门诊就医特检报销标准及流程:
①门诊特检开设项目:CT、核磁共振。
②报销标准: 统筹支付70%,个人支付30%。
③就医流程:患者挂号就医,就医时出示医保证、医保卡,由大夫开具特检申请单,持申请单、医保本、卡在医保办审核盖章,持审核后的单据和医保卡在门诊收费处缴费,只需支付30%自付部分。
2、居民医保门诊就医报销标准及流程:
①参保人员在缴过本年度年费之后,在本院签约门诊协议的参保患者,可享受门诊报销。
②报销标准:一个待遇享受期内,参保居民在本院门诊就诊,医疗费用起付标准为100元。产生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结付规定的医疗费用,累计超出起付标准部分(减去个人自付项目)由门诊统筹基金按50%的比例报销,一个年度统筹最高支付限额为500元。
③就医流程:挂号就医时向大夫出具门诊就医证,外伤、口腔、美容、理疗除外,正常疾病予以报销。患者就医必须是一个完整诊治过程,单项体检,单项购药不予报销。
④一个就医疗程结束后持就医证、门诊每日病历、发票在医保办办理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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